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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保护生态环境,温州检察这样做——

温州检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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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依法打击生态环境犯罪



2023年以来,全市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24件36人,审查起诉受理127件304人,起诉77件164人,办理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瓯江流域倾废故意毁坏财物案,非法倾倒泥浆造成戍浦江及瓯江水域多种生态环境损害,经评估损害金额共计52万余元;楠溪江非法捕捞鳗鱼苗案,嫌疑人捕捞鳗鱼苗至少1000尾,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1737元;永嘉挖掘“金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涉及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挖掘金豆约100株左右。上述案件均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影响恶劣,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通过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


通过上述案例,温州检察对流域、动物、植物等环境要素进行全方位保护,以刑事检察为推手,延伸检察职能,强化专业预防与源头治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深化办案效果,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督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今年6月6日“全国放鱼日”,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鹿城区检察院等单位在洞头国际放生平台及大竹屿鸟岛保护区海域附近增殖放流445万尾鱼苗,加大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依据《温州检察机关开展湿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全市开展线索排摸,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针对国际重要湿地南麂列岛的农污设施和垃圾场污染问题、省级重要湿地洞头南北爿山鸟岛保护区内非法捕捞破坏海鸟栖息环境的行为等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有力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海洋生态修复、强化湿地保护等特色领域落实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创新性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实现刑事追责、督促行政执法与民事赔偿、生态修复的有效衔接。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新精神新要求,深入贯彻深化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要求,围绕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件。着重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办案力度,其中围绕“非农化”“非粮化”等耕地保护问题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涉案耕地面积约1000余亩,有效督促相关部门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设施采取拆除及恢复种植条件等举措。聚焦乡村生态振兴,切实维护乡村流域生态环境,针对破坏古树名木、违规排放污水、湿地污染及非法捕捞等问题,采取制发检察建议、专项调查、公开听证、联合执法等方式,全面筑牢乡村绿色生态屏障。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多跨协作



2023年3月2日,一场特殊的“补植复绿”活动在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举行。活动现场,杭州上城·温州平阳“金毛狗蕨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共建基地"揭牌成立,接收“金豆”“金毛狗蕨”等重点保护植物371株,,这是两地检察机关首次通过“异地移植”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回归原生地生长的新举措。平阳县检察院聚焦野生植物保护,以野生植物“金豆”个案办理为切口,会同多部门出台浙江省首个《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保管处置管理办法》,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以此为缩影,通过不断拓宽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通道,温州生态检察工作更加提质增效。如市检察院与市资规局联合制定《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合作备忘录》,健全信息共享渠道,就松材线虫病防控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文成县检察院牵头与瑞安市、泰顺县三地法院、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飞云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13项工作机制;鹿城区检察院以办理涉瓯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联合九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瓯江干流(鹿城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属地管理”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共护“美丽河湖”。







开展特色普法宣传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培养少年儿童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8月14日,市检察院面向检察干警子女和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学生,开展以“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主题的普法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文字解说、图片展示等多种形式,向小朋友们宣讲温州地区野生动植物分布和国家保护动物的分类等相关知识,引导少年儿童积极广泛参与环境资源保护,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人人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环保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没有止境,生态检察的探索亦无止境。温州检察将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找准检察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着力点,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以“检察蓝”坚定守护“生态绿”,不断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来源:第一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听证预告】本周,温州检察机关这些案件将举行检察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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